根据《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校研发〔2017〕287号)、《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研究生毕业答辩管理暂行办法》(校研发〔2015〕100号)规定及《关于2022年上半年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为确保我院毕业研究生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答辩及学位授予人员范围
1.毕业答辩
2016-2018级博士研究生和2018-2019级硕士研究生,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和培养环节,完成毕业论文但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进行毕业答辩。
2.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
(1)学位论文盲审通过的博士研究生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答辩通过后提交学位授予申请材料。
(2)2018-2019级硕士研究生,达到硕士学位申请条件者,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答辩通过后提交学位授予申请材料。
二、答辩程序及相关材料
1.毕业答辩要求和程序按照《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研究生毕业答辩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2.盲审材料和答辩相关材料可从研究生院网站-学位工作-学位资料下载(网址https://yjshy.nwafu.edu.cn/xwgl/yjszdjsdwjs/index.h
tm)。
三、工作要求
1.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实行校外专家参与制度。博士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中至少有一名具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校外同行专家。
2.申请人在收到评阅意见书后,应按评阅意见认真修改论文,填写“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修改说明表(附件)”,经导师签字同意后,6个月内完成学位论文答辩,逾期须重新送审。论文答辩时,研究生报告论文的主要内容,并对依据评阅意见的修改情况进行说明。
3.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可采取线下、线上或者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由导师和研究生根据情况确定。
4.学校将开展学位论文答辩督导工作,邀请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督导组成员随机参加研究生论文答辩,加强学位授予过程管理。
四、时间安排
1.博士学位论文上半年具体送审时间为:3月14日、3月21日、3月28日、4月6日、4月11日和4月18日,送审前需完成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并提交资格审查相关材料。
2.根据《园艺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管理办法》(园艺〔2021〕7号),4月15日前全体拟申请答辩及学位授予硕士研究生送审前需进行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并提交资格审查相关材料。
3.5月20日前答辩研究生须通过“研究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 (旧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提交论文答辩信息,并提醒导师审核(备注:只有毕业信息核对完毕且毕业资格审查通过以后才可以提交论文答辩信息)。
4. 5月30日前,研究生完成毕业答辩或学位论文答辩。
5. 5月31日前所有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向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提交学位授予全部材料,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内完成学位授予信息采集。逾期未提交材料者,学位授予事宜将顺延至2022年9月学位会。
6.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三分委员会会议于2022年6月5~8日召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需提交的材料
1.研究生向学院提交材料清单:经导师和研究生签名的终稿学位论文(纸质4本)。
2.学位论文电子版。电子版要求与终稿纸质版一致(PDF格式),以“学号-姓名-论文题目”命名,其中版权页有导师和研究生签名的扫描件。
3.通过“系统”打印的学位授予信息表一式2份(本人签字)。
4.涉密的学位论文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处理,并提交保密申请表1份。
5.研究生向档案馆提交的材料清单:按照《研究生在读期间“档案袋”》目录中列出的所有材料清单,分人事档案和学位档案,按照目录顺序排放,统一由学院分装。
六、其他
1.2020年6月和8月进行毕业答辩的博士研究生、2021年6月和8月进行毕业答辩的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最后时间可延期至2022年9月,逾期不再受理。
2.2022年6月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须在6月完成毕业答辩,逾期不再受理。
园艺学院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