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深化新时代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学校启动 2023 年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申报及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评审及资助原则
按照《2023 年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申报指南》 ( 附 件 1 ) 申报评审,择优资助。
二、评审与资助
1.项目评审分为学院 (所) 评审和研究生院评审。 所有项目均为学校立项资助,学校统一验收 (具体要求见下表 ) 。
序号 |
项目类型 |
立项数 |
申报与评审 |
验收方式 |
1 |
课程思政标杆课程 |
限额 |
学院 (所) 组织申报及评审 |
学校验收 |
2 |
精品示范课程 |
限额 |
学院 (所) 组织申报及评审 |
学校验收 |
3 |
教材建设 |
限额 |
学院 (所) 组织申报,研究生院组织评审 |
学校验收 |
4 |
专业学位课程案例 库 |
限额 |
学院 (所) 组织申报,研究生院组织评审 |
学校验收 |
5 |
教改研究 |
限额 |
相关单位组织申报,研究生院组织评审 |
学校验收 |
2.学院 (所) 评审的课程思政标杆课程、精品示范 课程两类项目为限额立项,立项指标数按照本单位博士 一级学科/类别数核定 ( 附件 2 ) ,各单位按照限额指标 等额推荐。
3.研究生院评审的教材建设、专业学位课程案例库 及教改研究项目由各单位组织申报,研究生院组织评审, 择优立项资助。评审采用申请人 PPT 报告,评审专家评 议打分形式进行,汇报时间另行通知。
三、申报要求
( 一 ) 申请人须为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一线 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开展相应项目研究与 改革实践的能力,原则上年龄不超过 58 岁。
( 二 ) 每位申请人作为项目主持人限报 1 个项目, 申请人在研教改项目一般不超过两项。项目组成员一般 不超过 6 人。
四、相关工作安排
( 一 ) 各单位广泛动员相关人员申报,2023 年 3 月 14 日前将本单位参加学校评审项目的纸质申报书 ( 附件 3 ) 一式 3 份及《2023 年学校评审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 申报汇总表》 ( 附件 4 ) 报送研究生院 210 办公室, 电 子版发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处邮箱。
( 二 ) 2023 年 3 月 17 日前,各学院 (所 ) 将本单位 评审项目的纸质申报书一式 3 份及《学院 (所) 评审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汇总表》 ( 附件 5 ) 报研究生院 210 办公室, 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处邮箱。
联 系 人:苏美琼 古巧珍
联系电话:87080150
电子邮箱:pyc@nwafu.edu.cn
研究生院
2023 年 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