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班: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 2024 届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将我院评选2024届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2024 届全日制在籍本科生、研究生。
二、评选类别及名额
(一)评选类别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
(二)评选名额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根据当前学习阶段的综合表现进行推荐,不得同时推荐。
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本科生6人、研究生8人
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额:本科生4人、研究生5人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创新理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牢固树立“ 四个意识 ”,坚定“ 四个自信 ”,做到“ 两个维护 ”。
2.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诚信意识强,学术道德良好,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无任何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不当行为。
3.学业成绩优秀,按时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无课程不合格记录,本学年内无休学或延期毕业记录,2024年8月31日前能够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并顺利就业或升学。本科生推荐人选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应在年级专业前50%,少数民族学生可放宽至前60%,研究生推荐人选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潜质。
4.兴趣爱好广泛,综合素质全面;身体健康,体质健康测评达标;热爱集体,关心同学,乐于奉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热心公益服务活动,服务社会意识强;尊敬师长,师生反映良好。
5.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一次校级及以上荣誉,例如“优秀大学生 ”“优秀研究生 ”“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研究生干部 ”“优秀共产党员 ”“百名校园之星 ”等。
6.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大赛等方面取得重要成绩或荣誉、奖励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7.具有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自愿投身国防事业,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的毕业生,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8.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在见义勇为、孝老爱亲、抗击疫情、防汛救灾等方面有突出事迹或突出贡献的毕业生;获得过国家、省、市级表彰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优秀学生干部的人选除具备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曾担任学校、学院或班级的学生干部,热心承担社会工作,乐于为集体和同学服务,得到师生信赖和认可,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
(2)严于律己、 以身作则,能起模范带头作用,至少获得一次“优秀学生干部 ”或“优秀研究生干部 ”荣誉称号。
四、评选进程
(1)个人申报,5月17日-19日。5月20日中午12点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如实填写审批表及基本情况统计表,提交至学院201办公室。
(2)学院推荐,5月20日-23日。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对申报学生的材料进行综合评议,产生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并对名单公示 3 个工作日。
(3)学校审定,5月24日-29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组对学院推荐的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名单进行专题研究,确定 2024 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名单,公示 3 个工作日。
五、工作要求
1.优秀毕业生评选是毕业生教育的重要环节,评选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推荐名单及事迹将在学院网站公示,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接受监督。对于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评选资格。
2.申请评选的学生将附件1《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一式2份(纸质版、电子版);附件2或3《2024届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基本情况统计表(本科生/研究生)》(电子版);其他纸质版支撑材料(四六级证书复印件、论文复印件、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成绩单);研究生还需提交导师签字的预毕业证明(2024年8月31日前能够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请申请学生按要求准备材料,于5月20日中午12点前将所有纸质版材料交至学院201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2474416152@qq.com。
附件:1.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
2.2024 届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基本情况统计表(本科生)
3.2024 届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基本情况统计表(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