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校人事发〔2021〕384 号)学校《关于开展2022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就2022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一)全院在编在岗教职工以及非事业编制 A 岗人员;导师为本院教师的全职博士后。
(二)新入职实际工作不足半年的人员,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考核情况只作为聘用、定级的依据。
(三)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参加年度考核:
1.公派出国6个月及以上且在批准期内的职工和内退职工,填写《2022年度视同考核合格证明》;
2.目前仍在援派及扶贫等校外挂职、借调的人员,不参加学校年度考核(汇总表备注说明);
3.待岗人员、病假、事假等累计超过6个月及以上的,由学院填写《2022年度未参加考核证明》。
二、组织实施及考核内容
(一)成立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德宝 管清美
成 员:王国晖 徐凌飞 李春梅 李 征 关长飞 文颖强 战祥强 李建明 余有本 陈红武 刘航空 张 静 郭媛媛
全面负责学院的年度考核方案制定及考核结果审定工作。
(二)各系(中心、办公室)成立以系(中心、办公室)主任为组长,教工党支部书记、副主任、教师代表为成员的考核工作组,具体负责年度考核和师德师风考核工作。
(三)年度考核坚持质量导向,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突出不同岗位类型特点和工作实绩。
教师以师德师风和工作绩效为重点。师德师风按照《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师德师风考核办法》(校党发〔2020〕69 号)、《园艺学院师德师风考核办法》(园艺党〔2021〕8 号)从政治素质、品行修养、业务素质和仁爱之心四个方面进行考核。工作绩效主要指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包括完成教学、科研、推广、国际交流、公益服务等工作任务的相关情况。工作绩效实行量化考核。
管理人员年度考核以德、能、勤、绩、廉为考核内容,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实行述职评议和量化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考核应当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价。主要考核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数量、效率,执行本单位工作纪律和考勤制度情况,满足师生需求等方面的表现及工作中的突出贡献等。
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考核根据岗位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参考管理岗位考核要求进行。实验技术人员年度量化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基础工作、实验教学准备、教学及科研工作、管理工作、开放服务工作等5个方面。考核结果由学院和实验室安全与条件保障处共同审定。
三、考核程序
(一)个人填表
由本人登陆人事管理系统https://hr.nwafu.edu.cn/(系统内附填写说明)进入“年度考核”模块(教师、全职博士后首先完成“师德师风”模块相关信息填报)。根据系统提示填写年度考核相关信息,线上生成考核表并打印。非事业编 A 岗人员直接填写考核表,无需在系统内填报。
(二)年度工作考核及师德师风考核
师德师风考核。涉及教师系列(教学科研型、科研为主型、科研推广型)及全职博士后,12月19日前,各系根据《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师德师风考核办法》(校党发〔2020〕69 号),《园艺学院师德师风考核办法》(园艺党〔2021〕8 号)评定师德师风考核等级。
年度工作考核。12月19日前,各系(中心、办公室)召开会议进行工作总结和交流,评定年度考核等级。
(三)提交材料
12月20日前,各系(中心、办公室)上交《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教师思想政治及师德师风考核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两份正反打印,按工号排列。附件2师德师风汇总表电子版,按工号排列)《年度考核表》(附件3-6电子版及纸质版,按工号排列)《教职工2022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9电子版及纸质版,按工号排列)以上材料纸质版交至学院党政综合办,电子版发至guikai@nwsuaf.edu.cn。
(四)审定结果
12月22日前,学院召开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确定考核结果,提交党政联席会研究后,将考核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
(五)结果复议
教职工若对年度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党政综合办公室申请复核。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在3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并通知教职工本人。
四、考核等次及比例
(一)教师师德师风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考核优秀等次的人数不超过学院参加考核人数(不含视同考核合格和全职博士后人数)的 15%(学生评教结果在本单位后 15%不得评为优秀)。存在《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师德师风考核要点》负面清单第一条至第十七条有关行为的,师德考核不合格。
(二)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的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实际参加考核人数(不含视同考核合格和全职博士后人数)的12%,并做好院级先进个人推荐工作。各单位考核优秀和推荐院级先进个人指标见附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中被评定为“不合格”;
(2)违反职业道德或社会公德,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3)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教学、科研事故或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4)全年旷工累计5个工作日(含)以上,或工作纪律涣散,消极怠工,造成较坏影响;
(5)寻衅闹事,吵架斗殴,经教育不改,仍无理取闹,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秩序或社会秩序;
(6)年度受到记过以上、党内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
(7)未经审批,授课学时、教学工作任务没有达到《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关于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规定(试行)》(校人事发〔2018〕320 号)或本学院规定的最低标准的;
(8)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
(三)对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有异议的,按照《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师德师风考核办法》(校党发〔2020〕69 号)执行。对年度考核结果有异议的,按照《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教职工申诉处理实施细则(试行)》(党办发〔2019〕21 号)执行。
(四)处级领导人员年度考核由党委组织部统一负责,学院不对其进行考核等次认定。但聘任在副处级领导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如参加教学、科研、推广先进个人评选,应依据业务工作情况明确其考核等次。
园艺学院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