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班:
接资助中心通知,为做好园艺学院2022—2023 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在校注册有正式学籍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和 2022 年被我校录取的普通全日制本科、预科学生。
二、认定等级
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等级分为特别困难和一般困难两档,学院将根据学生本人实际情况和相关要求进行等级认定。
三、认定程序
(一)宣传告知
各班级要通过多种形式向学生告知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作用和意义,组织学生集中学习《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办法》(学生〔2019〕1 号),宣传讲解学校资助政策,帮助学生了解认定依据及程序,指导学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困难认定申请,并提醒学生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二)学生申请 (9 月 29 日—10 月 4 日)
学生本人登录学校信息综合服务平台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模块,认真详实填写个人申请并下载打印《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表》,郑重填写诚信申报的个人承诺,将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至班级资助评议小组,具体申请步骤及要求参见学生操作手册(附件 1)。
(三)班级评议 (10 月 5 日—10 月 8 日)
各班主任登录学校信息综合服务平台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模块,逐项审核学生填报信息完整性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与申请学生面对面谈心谈话,并组织召开班级资助评议小组评议会,结合学生日常表现及消费行为情况开展评议,对高年级学生还应结合上一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及复核情况,提出班级认定意见,班主任综合班级评议小组认定情况后在系统中填写对学生的申请审批意见,具体步骤参见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审核手册(附件 2)。
(四)学院初审 (10 月9日—10 月12日)
园艺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对班级评议结果进行严格审核,确保认定精准,学院将初审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 3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