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所)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陕西省优秀 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陕教位办〔2023〕1 号) 精神,为做好2023年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参加本次评选的学位论文为 2020 年 9 月 1 日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在我校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即 2020 年 12 月、 2021 年 6 月和 2021 年 8 月学位会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2.不接受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 (含副高级) 的作者所撰写的博士学位论文和涉密的博士学位论文。
二、评选标准及分类要求
1.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选、推荐工作应按照“科学公 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遵循以下标准:
( 1 ) 选题为本学科前沿, 有重要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取得突破性成果,达到国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 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 3 ) 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2.分类推荐
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分为“基础研究类”和“应 用基础研究类”两类。“基础研究类”论文,突出原始创新, 激励博士生在本科学前沿从事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类”论 文,突出服务需求,激励博士生从国家、区域或行业重大需 求中,提炼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科学问题开展研究。
三、提交材料
请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于 4 月 12 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报送材料包括:
1.与存档原文一致的博士学位论文(请双面打印后装订) 2 份及电子版(PDF),论文的独创性声明、使用授权声明 须经论文作者与导师签字,落款时间与存档原文时间一致;
2.《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附件 1 ) 2 份及电子版(word 格式);
3.《作者简况表》( 附件2) 2份及电子版(word格式) ;
4.与推荐表中所填 5 项代表性成果对应的证明材料 2 套;
5.《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人员情况汇总表》(附 件 3)纸质版 1 份(签名并加盖公章)及电子版。
四、有关说明
1.各有关学院(所) 要高度重视,大力宣传动员,鼓励 有关博士生和导师积极申报。
2.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推荐指标(附件 4) 全力做 好推荐工作, 并在汇总表中按照推荐名序排序; 要切实加强 对论文内容、论文作者学术不端行为和学术失范行为的审查力度,确保推荐学位论文的质量。
3.推荐表中最多只能填写 5 项已经公开发表或审批的代表性成果,各项成果均应与博士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 并能反映学位论文水平, 且为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及获得博士学位后一年内获得。要准确填写推荐表中各项成果的查询信息。
成果若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证明材料需提供刊物封 面、目录及论文复印件; SCI 、SSCI 、EI 论文, 需提供论文全文和检索证明; 若为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 只需提供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 若为审批后的奖励或专利, 只需提供获奖 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 与之无关的其余材料一律不要提供。
联 系 人:杨永政
邮 箱: xwgl@nwafu.eud.cn
联系电话:029-87082706
研究生院
2023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