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班:
为做好我院2023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根据《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校研发〔2014〕429号)及《园艺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园艺〔2023〕5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23年学业奖学金参评对象为就读我院在基本学习年限内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包括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等非全日制研究生和在职研究生。因公在国(境)外学习且具有我校学籍的研究生,仍具备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资格。研究生在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不具备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资格。创新学院取得研究生入学资格、修读研究生课程的大四学生,不参与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获得奖励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奖励等级、标准与比例
(一)博士研究生
2023级博士研究生不分等级,无违反《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者,可直接获得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15000元。
二年级及以上基本学习年限内博士研究生分等级评选,其中一等奖比例20%、二等奖比例60%、三等奖比例20%;奖励标准为一等奖每生每年18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年15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年12000元。
(二)硕士研究生
2023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2021级—2023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分等级,无违反《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者,可直接获得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二、三年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分等级评选,其中一等奖比例20%、二等奖比例60%、三等奖比例20%;奖励标准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一等奖每生每年10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年8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年6000元。
(三)直博生、硕博连读研究生
直博生、硕博连读研究生第一至第二学年执行硕士研究生的奖励标准,直博生第三至第五学年执行博士研究生的奖励标准,硕博连读研究生转为博士研究生者执行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转为硕士研究生者执行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
三、工作安排
1、个人申请(10月19日-10月21日):涉及分等级评选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须填写《园艺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导师签署意见)、园艺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2),提交班级评审小组,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评审小组初评(10月22日-10月23日):由班级评审小组整理汇总《园艺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园艺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2),根据《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附件3)《园艺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园艺〔2023〕5号)(附件4)按照专业进行等级评定,并填写《园艺学院2023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名单汇总表》(附件5),各评审小组按要求评审后将材料统一提交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小组;其中2023级新生及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无需申请,需以班级为单位填写《园艺学院2023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名单汇总表》(附件5),统一提交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小组。
3、学院审核(10月24日-10月25日):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小组组织专家组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4、学校审核、公示(10月30日-11月7日)。
四、注意事项
1、班级评审小组于10月23日下午18点前将评定材料纸质版交至学院201办公室,附件2和附件5汇总后发送至邮箱2353865787@qq.com。
2、学业奖学金汇总表上报信息直接关联研究生银行卡数据库,上报数据务必按照提供表格格式填写,并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
园艺学院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