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进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更好地发挥基层教学组织在规范教学管理、保障教学质量和提高教研水平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关于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与管理的指导意见》(校教发〔2016〕416号)和《园艺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办法》(园艺(2017)14号)文件精神,决定对所有基层教学组织开展年度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组织
学院成立由学院相关领导和督导组组建的2021年度基层教学组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锋旺 黄德宝
副组长:管清美 邹志荣 巩振辉
成 员:刘兴华 于三科 王 飞 范崇辉 程智慧 李建明 王西平
二、考核程序
1.各基层教学组织按照要求进行自我总结,填写《园艺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年度考核表》(见附件1),并对年度工作作出自评结论。各基层教学组织于2021年12月27日上午将《园艺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年度考核表》(含电子文档)交教学办。
2.12月27-29日,学院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议,确定等次(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优秀名额:教学系1个,教研室1个,课程组2个。
3.原则上评为优秀教学基层组织的负责人(教学系、教研室正副主任、秘书,课程组负责人)认定为基层教学组织先进个人,需填写《基层教学组织先进个人评选表》(见附件2)。
4.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发文正式认定,对考核“优秀”的基层组织及负责人予以表彰。
园艺学院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