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掘我校阳光团员中的先进个人,给他们一个展现自我的平台,给广大阳光团员树立榜样,促进校园文化积极健康地发展。为此,阳光团工委举办第五届校园“阳光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我院参评工作通知如下:
参赛要求:
1、只限获得国家奖助学金的学生。
2、坚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觉悟水平高,思想积极向上;
4、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处分等不良记录;
5、有道德,有理想,积极向上,精神风貌佳,乐于奉献,在师生中反映良好,具有亲和力;
6、虽家境贫寒,但自强自立、积极乐观,进取心强,学习成绩突出(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以及学期成绩评比均名列全班前1/3),能够成为广大青年团员的带头人。积极参加阳光团工委及所在支部举办的各项活动,善于学习,有较强的创新精神;
7、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在实践中不怕苦、不怕累,勇于探索,具备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8、重点参考报名者的学业成绩,四、六级通过情况以及各类证书的取得情况。
活动开展:
初赛:参加初赛的选手需要制作关于个人展示的中文电子演示文稿(PPT)。(时间;3月26日-3月27日;地点北绣)
复赛:复赛选手需要制作为自己进行宣传的宣传视频(VCR),届时宣传视频的点击率和人人网关注等将作为复赛成绩的40%对选手进行评分,另外复赛选手还需要准备10分钟左右的演讲。选手可通过不同的艺术方式(诗歌、舞蹈等)来展现自我的个人精神。(时间;4月1日-4月2日)
报名参赛者须在3月20之前将将参赛者资料(包括个人活动报名表(报名表和具体策划请到邮箱自行下载:yyxyyfd@126.com密码:yy1234)和单行材料)发至邮箱:yyxyyfd@136.com
联系人:汪相刚:18700943086
刘燕京:18792690679
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 证书及奖品
二等奖2名 证书及奖品
三等奖3名 证书及奖品
优秀奖若干名 证书及奖品
注:证书盖校团委章
请各班班长通知到或者推荐班里的同学。每班至少推荐1名。
园艺学院团工委学生会
20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