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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天地

转:关于举行“我的大学·我的青春梦想”微电影比赛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3-11-22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
  为迎接学校建校80周年校庆,展现我校大学生人文艺术素养,抒写新时代大学生青春篇章,激发学生的创作能力,拓展学生综合素质,学校决定举行微电影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团委、学生处
  二、活动主题
     我的大学·我的青春梦想
  三、参赛对象
  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四、参赛方式
  在校学生均可自由组建微电影创作团队,并在团队负责人所在学院(系)报名参赛。各学院(系)参赛队伍数量不限。
  五、赛程安排
     1.报名及拍摄制作阶段:即日起至12月27日
  各学院(系)组建微电影拍摄团队,填写参赛报名表(附件1),创作剧本并拍摄制作。
     2.初赛阶段:2013年12月28日至29日
  团委、学生处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初赛评审,评选出参加决赛作品并进行公示。
     3.决赛:2013年12月31日
  由团委、学生处组织专家、学生代表观看作品,由专家担任评委评分,评选出优秀作品。评选地点:北校区绣山活动中心北报告厅(暂定)
  六、作品要求
  1. 作品表现手段和形式不限,可以是纪录片、剧情片或者其他形式。
  2.作品名称自定,围绕主题自由发挥创意,综合展现学校的历史发展、办学情况、自然及人文环境、大学生学习生活情况、当代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面貌,体现学校特色,反映我校师生“诚朴勇毅”的精神风貌。
  3.作品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符合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体现时代精神和民族精神,体现积极向上、健康活泼的价值取向;不得出现不文明用语,不得有淫秽、暴力、恐怖、歧视等不良信息,主办方有权对不良作品进行禁止发布并取消参赛资格。
  4.作品可使用专业摄像机、DV、数码相机或手机拍摄,有完整的片头片尾、字幕和主创人员名单(编剧、导演、主要演员、摄影等),画面清晰,声音清楚。视频尺寸为720P或1080P(画幅宽高比为4:3或16:9)。
  5.作品时长5-15分钟,视频格式为MPEG、RMVB、RM、AVI、MP4或WMV等。
  6.参赛作品须为大赛活动期间完成。
  7.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从他处抄袭、转载或改编;不得侵犯他人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如违反以上原则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承担,主办方可取消参赛者的参赛获奖等资格。
  七、参赛作品版权归属
  1.参赛者保证作品为原创,确认拥有作品著作权;
  2.报名参赛者都视同授权主办方拥有该参赛作品的使用权,主办方可在各类媒体或公共场所以非商业目的、公益性展示与交流,并进行宣传之用,作者享有著作权。
  3.未经主办方及作者许可,参赛作品不得用于商业目的进行传播。
  4.若作者对以上条例内容有保留,须在作品中注明,否则视同自愿认可本条例。
  八、奖励
    1.参赛作品根据评委打分拟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创意奖,学校将给获奖者颁发奖金和证书。其中一等奖奖励2000元,二等奖奖励1500元,三等奖奖励1000元,创意奖奖励500元。
   2.获奖作品将通过制作光盘、上传到网络等形式用于学校非营利性、公益性对外宣传。
  九、其他要求
  1.各学院(系)加强宣传,积极动员和组织学生参赛。
  2.各参赛团队请认真填写报名表,并于12月13日前由学院(系)统一将报名表提交至团委109办公室。
  3.各参赛团队将所完成作品电子版通过移动存储介质于 12月26日前提交至团委,同时提供纸质剧本材料。
  4.联系人及电话:
  杨彦宝  029-87092447
  毛连泽  029-87092049

附件:http://54youth.nwsuaf.edu.cn/show.php?articleid=19506

                                                                     团委  学生处
                                                                   201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