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支部: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委员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立足岗位、尽心履职,服务学院发展、服务师生成长成才、服务社会进步,在推进创建国际知名、国内一流园艺学院进程中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
为表彰先进,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更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根据学校《关于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文件(校党发〔2014〕26号)精神和校党委工作部署,决定“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学院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并根据校党委的分配名额,评选推荐2个先进基层党组织(党总支、党支部)、4名优秀共产党员(2名教师、2名学生)和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参加校党委的评比表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院各党总支、党支部;全体中共正式党员(组织关系由我校管理);全体党务工作者(推荐人选必须有2年以上党务工作经验)。
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应注意推荐在教学科研管理一线的优秀青年教师党员和品学兼优的学生党员。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人选不交叉。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党总支、党支部)
1.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活动成效显著,群众满意度高。
3.领导班子具有强烈的政治意识、政权意识和阵地意识,围绕办学育人中心工作积极发挥党组织作用,影响力、感召力和战斗力强。
4.组织设置科学合理、制度健全完善、管理规范有序、条件保障有力,党内民主氛围浓厚。
5.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扎实推进,工作业绩突出。
6.党员队伍综合素质好,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
(二)优秀共产党员
1.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自觉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专业学习中先锋模范作用明显,实绩突出。
3.带头服务群众,坚持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4.带头弘扬正气,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等,敢于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先进性得到党员群众的公认。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
1.符合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在党员群众中起到表率作用。
2.具有强烈的政治意识、政权意识和阵地意识,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
3.热爱党务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党建工作思路清晰,成绩显著。
4.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5.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受到师生的信赖和敬重,党务工作得到大家的公认。
三、名额分配
(一)拟表彰先进党支部5个。
(二)拟表彰优秀共产党员11名(其中教职工党员5名、学生党员6名)。
(三)拟表彰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
(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评选办法及程序
院党委成立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表彰各项活动的组织实施。组成如下:
组 长:肖 斌 马锋旺
副组长:李京春
成 员:王乔春 王西平 王增信 王晓峰 邹志荣
程永安 冯宝荣 唐海波 李春梅
各党总支、支部于6月6日前完成自荐,填写申报材料报学院党委统一组织评选。先进党总支、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由学院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评选产生。
学校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6月10日前完成对党委评选产生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审核评选,6月13日前完成审定全校拟表彰名单及上报陕西省委高教工委的名单。
五、有关要求
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是巩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重要举措。
(一)各党总支、支部要加强对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与本单位“七一”表彰活动一并安排部署,真正把理想信念坚定,工作业绩突出,党员师生公认,能够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出来。在此基础上,遴选推荐校级先进。
(二)各党总支、支部要加强宣传引导,使推荐过程成为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过程,努力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校园氛围。
(三)各党总支、支部于6月6日前将推荐材料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报送学院党委,同时发送推荐材料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对象近期免冠照片电子版(大于1MB)至电子邮箱。推荐材料包括:
1.推荐情况报告。各党总支、支部以纸质材料形式报送,主要包括推荐对象名单、推荐过程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审批表。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填写相应审批表格(见附件2至附件5)。审批表中主要事迹栏由事迹材料缩写而成。表格中单位、人名、曾获奖励等一律使用全称。
3.事迹材料。写实性的先进集体事迹材料不超过2000字,先进个人事迹材料不超过1000字。
联系人:李春梅,电话:87081023。
电子邮箱:455409759@qq.com
中共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委员会
2014年6月5日
附件:1.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doc
2.进基层党组织(党委、党总支)审批表.doc
3.先进基层组织(党支部)审批表.doc
4.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doc
5.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