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各部门:
我校于2014年1月1日起加入陕西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生育医疗费仍由学校统一管理,为了解决2014年女职工生育及职工工伤医疗费用报销问题,校医院定于2014年12月8日-12日集中审核职工2014年生育及工伤医疗费。现就本次医疗费用审核要求通知如下:
一、审核范围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且已参加陕西省省级机关事业单位保险的我校正式职工2014年产生的生育医疗费;
2、经劳动人事部门认定为工伤,且已参加陕西省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的在岗正式职工2014年产生的工伤医疗费。
二、审核程序
1、报销人员按照报销表的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准备所需资料,各单位填写单位意见后(填写属实并盖章),统一送校医院审核。
2、经校医院公费医疗审核小组审签后,到校财务处北校区报账点履行报账手续。
三、审核要求
1、工伤报销要求:须提供学院人事处审批手续及劳动人事部门工伤认定书,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章。
2、生育报销要求:须提供报销人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诊断证明、费用明细汇总单(加盖医院公章)、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骑缝公章)包括:病案首页、入出院记录、诊查项目报告单、化验单等。
3、发票要求:
(1)发票须是医保定点医院的统一税务发票。
(2)无姓名、无日期、无收费章、无药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不相符的发票不能报销。
(3)凡私人诊所、非公办医疗机构和私人承包性质的挂牌诊所发票一律不能报销。
附件: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女职工生育医疗费报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