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教育纪工委《转发省纪委、省监察厅、省金融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公职人员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凡有借贷情况的我校职工都要填写《公职人员借贷情况申报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及时将文件精神传达给本单位所有教职工,并组织教职工认真填报《公职人员借贷情况申报表》。 二、凡有借贷情况的教职工,请如实填写《公职人员借贷情况申报表》,由本人装入信封并密封,在信封上写明单位、姓名,以及是否填报表中第四项“其他重点查处纠正情况”内容。(凡不如实填报的,一经查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请各单位务于2013年6月18日下午18:00前将教职工填写的《公职人员借贷情况申报表》统一送纪检监察办公室(交流中心D604)留存。 附件:1.转发省纪委、省监察厅、省金融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公职人员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2. 公职人员借贷情况申报表 |